買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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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買屋階段服務內容

1.      南北不動產各加盟店提供三個月內同區域由加盟店成交之物件行情,或其他類似物件成交行情;
亦可逕至內政部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實價查詢網站查詢。

2.      提供屋況調查或解析。

3.      半徑300公尺周邊環境調查或解析,包含區域環境、鄰里環境及鄰避設施等。

4.      提供買方問題諮詢。


二、帶看房屋階段服務內容

1.      帶看房屋及提供屋況相關之必要資訊。

2.      免費提供物件基本資料及資訊。

3.      不動產經紀業者應將其所查之不動產瑕疵告知買方。

4.      協助買方對不動產進行必要之檢查。

5.      向買方說明買賣相關之交易條件,例如委託價格、付款方式、貸款、稅費負擔等。

6.      可就購屋計畫(含需求、預算、貸款)與經紀人員討論,作為您購屋的參考,幫助您購得理想之房屋。


三、經紀人員應以不動產說明書解說

依據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前項說明書於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及經紀人簽章。
不動產說明書包含權狀、謄本、地籍圖、屋況必要資訊等不動產重要資訊。


四、出價階段 

1.      南北不動產各加盟店提供三個月內同區域由加盟店成交之物件行情,或其他類似物件成交行情;
亦可逕至內政部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實價查詢網站查詢。

2.      告知要約書與買方議價委託書二者之區別及其替代關係。

3.      提供買方議價委託書或要約書內容規範之說明。

4.      買方應於出價前審慎瞭解標的物瑕疵及審慎評估可貸款金額。

5.      簽署買方議價委託書或要約書契約。

6.      將買方議價委託書或要約書契約送達賣方,並進行斡旋議價。

7.      建議使用交易安全機制—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以保障交易安全,
並建議指定由
南北不動產特約地政士辦理登記手續。


五、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階段

1.      提供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內容規範之說明及必要之諮詢服務。

2.      協助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注意事項:

       請核對交易相對人身分及證明文件。(若非當事人須附授權書)

       請確認特約地政士名片及識別證。

       請確認交易條件:

       (1)付款條件。

       (2)附屬贈品。

       (3)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3.      確認詳閱過『不動產說明書』(應與屋況核對確認)並已簽名。

4.      交付不動產說明書予買方。(視為買賣契約書之附件)

5.      依買賣雙方之約定協助辦理履約保證,履約保證業務由知名之建築經理公司提供服務,
並於指定銀行成立履約保證專戶,旨在確保買賣雙方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對買賣價金的應有權益,
並能有效防制惡意的詐欺行為,避免可能遭致的損害。

6.      協助辦理貸款手續。

7.      協助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及設定抵押權之手續。

8.      繳付簽約費並預繳地政規費及代書費,交屋時多退少補。

9.      買賣雙方清點應取得之文件

10.  繳付服務報酬並索取發票。


六、交易安全機制--「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1.          賣方的產權文件及您要給賣方之價金交付公正第三者(保證銀行、簽約中心)
待產權清楚的過戶到您的名下,且點交不動產予您接管之同時,賣方才可取得全部價金。

2.          使用本制度時,會由保證銀行(單位)出具保證書給您。

3.          使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您須另按總價萬分之4.5~6計算之手續費給付給承辦之建築經理公司。


七、服務報酬之給付 

當賣方同意並簽認您的要約書或買賣議價委託書,買賣契約即已成立,
您應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應以現金支付加盟店約定之成交服務報酬。


八、交屋階段 

1.      協助買方就不動產進行必要之檢查。

2.      協助買方就不動產及附隨設備進行點交。

3.      相關稅費應一併分算找補。

4.      提供相關售後服務。若在房屋買賣過程中,
有任何問題皆可洽詢
南北不動產各加盟店店長尋求協助。謝謝!


九、注意事項 

1.          因您與南北不動產各加盟店之委託關係,係屬民法之居間及委任性質,
除了您授權經紀人員代您支付給予賣方之議價金及定金外,經紀人員不得代您支付買賣價金及給付其他各項稅費,
請您勿授權經紀人從事前述之行為。

2.          南北不動產特約地政士,有制式名片及識別證以茲識別,協助辦理履約保證,促進交易安全。

3.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您須於「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確認,此「不動產說明書」將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份。

4.          南北不動產加盟店及其他有關單位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利用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目的僅限於不動產交易。 


十、申訴處理 

南北不動產各加盟店在執行經紀服務過程中,如經紀人員或其他人員或特約地政士之服務過程有瑕疵,
請您不吝指正,您可直撥『
(04) 22120727』客戶服務專線或逕以書面郵寄南北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收,我們將指派專人為您處理。


十一、本『買方權益』內容之更改、異動 

買方權益之內容如有更改、異動必要者,南北不動產將逕行修改,不另行通知。
請您於交易前與
南北不動產加盟店確認『買方權益』之內容,以保障您自身權益。